储岚璐:对当前乡镇文化站建设的理性思考
2016-12-05 07:55  储岚璐  《理论建设》 2011年第3期 浏览:865  评论:0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乡镇文化站是农村文化的主要载体。文化部 2009 年颁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指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乡镇文化站是我国最基层的文化事业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同时又是各地乡镇群众进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乡镇文化站在数十年的成长过程中,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力量,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乡镇文化站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发展的大环境下,所面临的问题却是不容忽视。我们应该正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发展乡镇文化事业努力寻求对策。

一、当前我国乡镇文化站面临的普遍问题不容忽视

乡镇文化站是我国五十年代建立、丰富农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社会公益机构。改革开放以前的几十年里,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乡镇文化站实际上成为了乡镇政府(公社)的组成部分或附属机构。乡镇文化站不仅承担着文化服务、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和宣传教育事务,而且,很多时候与乡镇的其他机构一道承担着众多政府事务。随着1978 年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特别是按新的机构设置规定,乡镇文化站成为事业单位以后,乡镇文化站从机构职能到工作性质和任务,从人员构成到经费取得渠道和支出,等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此,乡镇文化站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新的不可忽视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在:

首先是长期面临经费困扰,文化建设受到极大影响。各地乡镇文化站成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以后,业务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文化经费投入不足再加认识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乡镇文化站建设普遍不被重视,经常处于“吃不饱、饿不死”的境地。按有关规定,文化站这样的公益事业单位应该是政府全额足额拨款,其中,包括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和福利、设备添置等。但实际情况是,乡镇文化站的经费普遍不足,即使是财力相对比较充裕的乡镇,也同样面临文化建设经费紧缺的问题,规划的基本建设,人员的进出,设备的添置和更新等,往往一拖再拖,不能成为政府的硬性任务,而贫困地区的乡镇更是捉襟见肘,一些乡镇连他们认为应该投入的“主业”都 捉襟见肘,而文化站的建设就更不在话下。有调查显示,一些文化站甚至没有稳定的财政收入和拨款,每年几千元财政经费都得不到足额划拨,有的还被长期拖欠。各地能够基本保证足额发放、部分发放和全部拖欠的,大约各占三分之一。事实上,经费的短缺问题,已经成为乡镇文化站建设面临的最大问题。

 其次是文化设施缺乏,不能满足新时期农村居民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按有关规定,乡镇文化站应该能够提供居民文化需求的基本设施,还应该根据形势和实践的 变化逐步改善,这些设施包括房屋、图书、网络、电子设施、活动设施、体育设施,等等。但是,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文化站设施设备十分简陋和落后,等级不高,一些省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乡村普遍缺乏文化活动阵地,一些乡镇将综合文化站并入新设立的诸如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等综合机构,个别乡镇有少量文化活动用房,绝大部分乡镇没有文化专用房,农民无书看,戏剧上演、电影放映没有场所,乡镇文化站成为“空壳”站。有些文化站至今还停留于广播喇叭阶段,有的有场地但没有设施,还有一些乡镇文化站只好租赁或借用公私房屋,一些文化站甚至缺乏专门的工作人员,场地和房屋因为历史原因面临被收回或拍卖的窘境。老 百姓形容乡镇文化是“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这样的文化站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可以说,文化设施和场地不解决,文化站的建设就无从谈起。

第三是工作生活待遇低下,影响了从业人员积极性。随着乡镇文化站经费拨付渠道的改变,事实上文化站的工作人员从身份、工作任务到工作方式,都不同于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导致部分地区特别是财政贫困地区的工作人员,往往工资难以及时发放,福利和生活设 施的改善无法保障,相较政府工作人员,乡镇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待遇明显低下,再加上机构改革以后,部分工作人员自卑心理严重,手中没有实质权力,有被公务员边缘化的感觉,一些人员的职称评定和编制问题常常得不到解决,加之解决渠道不畅,使得有的工作人员心理 上产生了阴影,主动性受到挫伤,产生人心不稳,无心 “恋战”的现象,不少过去从事文化站工作的人员近年大 量调离,极大的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其结果是文化队伍 人才流失严重,年龄结构老化,学历层次偏低,工作能力有限,难以适应农村现代文化发展的需要。至于文艺创作队伍,更是青黄不接,许多乡镇没有“文化专干”,文化阵地实际上出于荒芜状态。

第四是体制不顺,多头管理,荒废了文化建设的主业。目前各地乡镇文化站,虽然从体制上已经明确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成为乡镇专职为广大居民提供精神食粮和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机构,已经与政府职能业务分开,但是,由于文化站所在场地、工资和人事关系等都在各地政府,文化站长也由镇政府任命,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只有业务指导权而没有决定权,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性,文化事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这种行政上受乡镇政府和业务上受县文化部门的双重领导和管理体制,使得有的文化站丢掉了为广大居民服务的主业,疲于应付经常出现的所谓政府中心工作,文化专职人员工作难以专一。从理论上说,文化站的业务主要受县级文化管理部门领导,但是一些乡镇政府实际上并没 有转变观念,常常使用文化站工作人员和设施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不仅占用了文化站工作人员的时间,更 是占用了工作人员的心思、精力和文化站的资源,使得文化主业工作往往被耽搁一边。其结果是部分乡镇文化站处于,乡镇政府不愿管文化同时又占用文化站资源、 上级文化站主管部门想管又管不了。更为忧虑的是,这 种状况在短期内并没有改变的迹象。

第五是乡镇文化事业没有引起一些领导的足够重视,文化站建设的地位不稳固。乡镇文化事业是丰富乡 镇居民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理应具有相应的地位,但是,实际上,一些乡镇领导对发展农村文化工作往往缺乏正确认识。总认为发展经济、招商引资、收费收税、计划生育才是硬任务,文化建设可有可无,可轻可重,没有 指标,是软任务的,因此往往不把文化建设列入议事日程。一些乡镇开展文化工作局限于上级安排,或者是应付检查,满足于完成任务,基本上没有开展满足农民需求的自主文化活动,有的文化站甚至处于瘫痪状态。近年来,甚至出现一些地区由于财政困难和体制改革,部分文化工作人员被清退,文化站站长大多数时间忙于乡政府工作的现象。一些文化站的活动场地租赁给私人办 起工厂,图书室内空无一物,露天影院则成了村民的晒谷场,昔日的舞台上长满野草。甚至一些地方的乡镇文化站一无机构二无编制,文化站长由政府工作人员兼职,长时间游离于文化工作之外。由此形成文化活动形式相对单一,仅满足于一年办几次广场文化活动或地方 戏演出,没有充分挖掘和利用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形式,没有重视地域性的特色民间文化挖掘,无力应对社会落后文化的冲击。

乡镇文化站是农村文化的前沿阵地,也是农民群众获取精神食粮的重要场所之一。面前我国农村乡镇文化站建设出现的种种问题,极大的影响了文化站各项功能的发挥,应该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

二、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刻不容缓

文化是一个民族根之所系,脉之所在。乡镇文化站是农村唯一的文化事业单位,肩负着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是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桥梁与枢纽。乡镇文化站不可替代。目前乡镇文化站的现状,极大地制约了文化站各项功能的发挥,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

首先是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站建设的意义,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当前,各地乡镇文化站建设中面临的种种问题,无论是经费问题、设备设施问题、待遇问题、机构设置问题,还是管理和其他问题,从根源上说,都是县乡镇政府在文化建设上的认识或态度问题。认识和态度问题不解决,一切问题都无从谈起,即使解决了眼前的问题,文化站建设以后还会出现新的问题。 因此,要搞好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就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的战略高度,认识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切实把乡镇文化站作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要以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将年度文化工作目标任 务进行量化,通过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地 抓好落实。只有各级领导和部门真正从战略高度看待文化问题,文化站建设才能走向正轨。

其次是规范经费投入渠道和力度,加强基本设施建 设。文化分为产业和事业,乡镇文化的产业基础薄弱,应 该将乡镇文化当作事业对待,保障文化站建设的需要。 文化部 2009 年颁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五 条明确规定: “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 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当前各地乡镇文化站普遍存在的经费不足、场地缺乏和设施不完备的问题,本质上说,都是资金的问题,实际就是各地乡镇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必须规范文化站的投入渠道和力度。要将文化站的经费纳入乡镇政府经常性财政预算,在财力紧张的地方,要实行县级直拨的方式,逐步加大对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及其维修、文化信息网络建设、文化队伍教育培训等经费的投入,投入的力度要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提高。而对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备及其维修、充实、更新,流动文化车购置,文化队伍教育培训,民间艺术抢救、整理,老年文化教育等,都要安排专项的投入经 费,要达到与当地生活水平相当的硬件设施标准,逐步 做到所有的村都要有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此外,还要创建多渠道文化投入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向文化站捐赠财 物,根据群众需要,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发挥文化站的自身优势,挖掘潜力,合理计划,将部分文化服务项 目推向市场,形成“以文养文”、“以文补文”的有偿文艺 服务格局,从长远说,还应该力争乡镇文化站具有自我造血功能。国家要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 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只有从经济上解决了乡镇文化站的后顾之忧,乡镇文化站的建设才能获得真 正的发展,否则就是空话。

第三是理顺体制关系,明晰管理责任。《乡镇综合文 化站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按文化部的这个办法规定,责权利其实是处在分离状态的,人物财的管理 在乡镇,事或业务的管理在县,事实证明,这样的后果是不利于乡镇文化站建设的。但是,从理论和行政管理的 一般规律来说,事财物人权力与责任应该一致,也就是无论乡镇文化站最后的归属是在县还是在乡镇,其实都 应该统一,否则,就会出现“荒了自己的地,肥了人家田”的情况,文化建设也就变得可有可无。根据目前我国的 实际情况,乡镇文化站的体制,大多数最好应该统一到县一级,也就是将乡镇文化站作为县文化部门的一级派出机构,把乡镇文化站由乡镇和文化主管部门双重管理的体制,改变为由县文化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体制,更加适应现实情况。因为,从各地乡镇文化站的实际情况看,乡镇政府虽然负责了文化站的各项建设和管理,但由于各种原因,无论从思想认识上还是业务上,都容易轻视和忽视文化建设,这就从根本上说,难以发挥文化站的本来功能,而由县一级垂直管理,则能从人员、经费、设施、业务等直接管理,则更有利于文化事业的发展。当然,也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分别实施不同的管 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比如在经济发达地区实施文化站由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县乡双层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的体制、模式;在经济不发达和欠发达地区,实施文化站由县人民政府设立,以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体制、模式,也许更为合适。但是,无论采用哪种管理体制, 都必须要进行责任分解,厘清职责,明确责任,实施管理职责规范化、常态化。

第四是要着眼于解决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实际问题, 稳定文化队伍,提高文化服务的质量。当前乡镇文化站 建设种种令人不尽如意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就是乡 镇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军心不稳”和素质不高,由此带来 的问题是提供的文化产品质量不高。一些乡镇文化站没 有编制,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和机构,从事文化工作的由 乡镇其他工作人员兼职,有些虽有从事文化事业的,但不能满足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很多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基本没有经过文化工作的培训,不熟悉文化站的工作。所以,要真正搞好文化站的工作,就要解决文化站的 人的实际问题,要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的规 定,真正解决文化站编制、配备专职人员,编制数额应能 适应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及所服务的乡镇人口规模;对文化站站长,还应具有与文化工作相当的文化程度,热爱文化事业,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具备开展文 化站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还要实行职业 资格制度,从业人员要通过文化行政部门或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应考试、考核,取得职业资格或岗位培训证书;文化行政部门要负责对文化站从业人员进行定期 培训。此外,有关部门和领导要重视并落实专干的工资 待遇和福利问题,逐步理顺人事关系,解决编制数量问 题,完善职称评定问题等,以消除后顾之忧,稳定队伍, 激发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人的问题解决好了,才 能向农民奉献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满足农民多元化的 精神需求,让农民群众在文化站里既能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又能学到致富的本领,才能不断提高文化服务的质 量和水平,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农村居民对文化发 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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