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中国模式
2018-03-20 11:51  房宁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浏览:844  评论:0

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后,民主政治是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中国正处于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之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是历史的必由之路。在普遍趋势之下,各个国家走向民主政治的道路则是多种多样的,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具体国情,选择和建构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民主政治制度。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在历史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的深刻影响下,在追求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社会进步的长期奋斗和探索中,形成了既体现民主基本价值和普遍原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

一、中国民主道路的决定因素

民主在价值层面的含义是人民主权,这一点在当今世界获得了广泛共识和普遍的法律确认;在人民主权得到法律确认的条件下,民主就成为一个实践问题,意味着寻求和建立实现人民主权的民主形式、政治制度。实际上各国实行民主政治的历史起点、历史任务不同,深刻地影响着不同国家的民主政治道路。从近代民主政治的发祥地英国的历史情况看,英国民主政治最早起源于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斗争,因此权利保护成为英国民主的起点和重点。法国民主政治起源于法国社会内部阶级阶层之间的矛盾,诞生于下层阶级反抗上层阶级的阶级斗争之中。因此,长期以来争取自由成为法国式民主的主题与鲜明特色。美国民主诞生于反抗外来压迫的独立战争,由于历史和地理条件等特殊原因,美国独立建国时较之欧洲国家有较大的制度选择和建构空间,使得许多源于欧洲的民主观念与政治原则在新大陆上的表现胜于旧大陆。美国民主制度建立之初,即实行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双重开放,这是历史赐予美国的礼物。后世各国的民主政治鲜有建立之初即实行权利与权力的双开放。

无论历史还是现实之中,无论在西方还是第三世界,探索和建立适合需要的民主形式都非一帆风顺。第三波民主浪潮的退却告诉我们,民主具有普世性,发展民主政治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追求,但西方的民主模式并不是普世的,民主还是要走自己的路。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国家能够采取什么样的政治体制,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现实国情和国际环境等三大因素,其中发展的阶段性是最重要的。这一认识是中国民主研究在近年来取得的一个理论成果。

在民主政体之下如何正确地归纳概括人民的意志,形成有效代表人民利益的政策,也就是如何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困扰民主政治实践的一大问题。当代西方民主从表面看体制十分复杂,理论表述亦相当深奥玄妙,而它的基本社会功能无非在于解决“权利”和“权力”关系问题,即限制社会的公共权力、保护个人权利。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其主要任务无一不是实现国家的发展与富强,而且这一历史任务要在西方发达国家建立的世界秩序的背景下实现,大大地加剧了实现现代化的难度,西方民主政体则难以满足这种需要。历史环境、现实国情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起点和基础,满足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是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定性因素。中国的民主建设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实践经验,这是根本之道。

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受到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资源、人口分布的重要影响。经济区域发展不均衡和资源分布不均衡是中国国情的显著特征之一,以1935 年地理学家胡焕庸先生揭示的“瑷珲——腾冲线”为标志。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瑷珲—腾冲线”以东自古就适合发展农业,在近代则发展起大规模的城市群,今天拥有绝大部分的人口和市场资源;该线以西自然条件不佳,生态环境脆弱,自古即以畜牧业为主,人烟稀少,却拥有绝大部分的水能和煤炭资源。中国拥有的居世界前列的四大资源—人口、市场与水能、煤炭,呈现为对称的颠倒分布状态。近40 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国情的这一重要特征没有改变。统计表明,进入21 世纪以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大量劳动力流向沿海地区,人口集中于“瑷珲—腾冲线”以东的状况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在加剧。从一定意义上讲,“瑷珲—腾冲线”这条几十年前发现的“基本国情线”所包含的内容,如今变得更加深刻了。因此大规模调配资源成为中国经济与社会活动的重要特质,中国的基本国情要求政治体制具备以下功能: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睦,有利于资源的调配和防灾减灾。中华文明、中华民族之所以长盛不衰,正是因为历代政治制度大体能适应基本国情,社会因素、政治因素与自然因素达成一定的契合。

中国的民主政治的起点是由于外来殖民主义侵略引发的民族生存危机。当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代表的传统社会三大主要社会集团按照自己意愿和方式拯救与改造中国的努力失败后,救亡图存的历史任务把中国推向了社会革命。但辛亥革命的失败表明,民主政治绝不仅仅意味着一种宪政体制的建立,它需要以改变传统社会结构为前提。新中国建立后,寻求国家的快速工业化、建立富强的新国家成为新的历史任务,民主政治的主题也转变为调动起人民建设国家、实现现代化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近代以来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设定了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发展面临的双重任务:实行广泛而有效的社会动员,把人民的积极性释放出来、调动起来,增强社会的活力;将有限的民力、民智集中起来,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有效调配资源,有利于保卫国家安全和保障社会安定团结,在短时间内实现跨越式发展。对于政治制度来说,只有满足保护人民权利和集中人民力量的双重需求,才是可供选择和有生命力的制度,也才是一个真正民主的制度。

美国知名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提出过“制度化水平”和“适应性”等重要的发展政治学的概念。其基本含义是:衡量一种政治制度的制度化水平,关键要看这个制度对于社会的适应性,越适应于社会实际、适应于社会发展的要求,它的制度化水平就越高。当代西方发达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限制公权力和保护私权利,其制度化特征是比较单一的。这是因为在已经实现了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富裕而相对稳定的西方社会,政治制度只要维护现有秩序,经济与社会就会得到“自行”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政治制度仅仅在于秩序维护是远远不够的。能够同时实现上述双重任务,则说明中国具有较高的制度化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实际上要高于西方发达国家。

最为重要的机制在于:在这一制度下,能够形成一个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政治核心。它受全民族委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权力,极大地降低了社会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交换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带来的内耗,使国家整体利益超越了各种利益群体的个别利益,实现全民族、全体人民的利益最大化。

二、中国民主建设的主要经验

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探索,中国已经形成了适应发展阶段、符合发展要求的比较系统的民主政治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层民主制度是其基本制度框架。中国民主建设取得了自己的经验,其中有四条尤为重要。

(一)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把保障人民权利与集中国家权力统一起来

保障权利的价值在于以制度形式建立普遍的社会行为规范,并进一步形成经济活动预期,激励民众从事生产和创造性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这是世界各国工业化、现代化的普遍经验。但中国发展与崛起还有另一方面的也许是更为关键的因素,这就是中国民主政治制度与体制具有集中资源的功能,包括调控市场经济行为、制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区域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等。以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基本内容的政治制度,提供了保护权利和集中力量的双重功能。

工业化过程中会产生两种社会激励机制:一种是分配性参与,通过选举、政党、政治,去改变分配规则、重新洗牌获取社会利益;另一种是生产性激励,促进人们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社会及个人的发展。资本主义政治体制采取保障权利和开放国家权力(竞选)的双向民主,其主要缺陷是各个政党、利益集团相互排斥攻讦,易于产生扩大社会分歧的倾向。在富裕稳定的西方国家,这些弊端还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而对于那些处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矛盾多发期的发展中国家,西方政治制度的缺陷表现得尤为突出。成功的亚洲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采取开放社会权利、集中国家权力的发展策略,这种对冲机制产生生产性激励,而有利于避免分配性激励,有利于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

(二)在工业化阶段,选择协商民主为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方向和重点

将民主政治在形式上分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中国式的分类方法。西方一些学者针对竞争性选举的缺陷和问题,提出以审议式民主或民主协商来补充和调适西方政治制度的理论。2016 年美国总统选举的重大意义之一是深刻揭示了选举与民主的内在矛盾,促使民主理论与实践的与时俱进。而在中国,协商民主吸收了历史传统文化底蕴,已有长期广泛的实践,形成了覆盖社会多个层面的运行于政党、国家、社会、公民之间的广泛普遍的治理体系。

现阶段发展协商民主的主要价值在于:其一,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扩大社会共识。竞争性民主由于强化分歧和“赢家通吃”效应,容易造成利益排斥。协商的本质是寻求利益交集和最大“公约数”,照顾各方利益,促进妥协和共同利益形成。其二,有利于提高民主质量。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多数决定的民主机制不是对立的,协商民主可以让各种意见充分发表,在交流讨论中取长补短,避免片面性,尽可能趋于一致,也有助于把“服从多数”和“尊重少数”统一起来。其三,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降低政治成本。竞争性民主的前提是公开竞争与辩论,缺点是分歧与矛盾公开化,使具体问题抽象化、原则化,形成价值对立和道德评判,提高了达成妥协与共识的交易成本。而协商民主是求同存异,一般情况下回避尖锐矛盾,不公开分歧,有利于达成妥协和共识,降低妥协的交易成本。

(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循序渐进地不断扩大和发展人民权利

西方的权利观,或认为权利是先验、与生俱来的,即所谓“天赋人权”;或认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法定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但西方自身政治发展的经验证明,权利的实现是长期的社会进程,宪法和法律的确立仅仅是权利的起点而非终点,宪法和法律本身就是一部权利实现的历史。许多发展中国家遭遇了“民主失败”,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民权利的扩大超过了政治制度和体制的承载能力,形成了权利超速现象。

在中国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实践中,从未把权利神圣化、绝对化,从未以先验的、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人民权利问题。权利是伴随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和增长的,而非与生俱来或单纯靠政治斗争争取来的。人民权利需要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但法定权利从文本到实现是一个实践过程。权利是历史的、社会的、现实的,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享有相应的权利。要正确把握权利的两面性,坚持科学的权利发展观。

中国发展人民权利的根本之道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不断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来为人民权利的发展创条件,逐步地发展和扩大人民的权利。这是中国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权利意识不断上升的复杂社会环境中依然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的经验之一。权利保障的进步首先体现在司法保障方面,其次是逐步完善利益协商、利益保障、诉求表达、矛盾处理等利益协调机制。

(四)在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采取问题推动和试点推进的策略

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是浩繁的社会工程。从比较理想的状态设想,应预先准备和计划,然后付诸实行。但“顶层设计”需要在同一领域足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理论,而在社会领域,尤其政治领域,实践对象的重复性低,又不能像自然科学和工程学那样人为制造相似环境进行实验,所需要的条件往往难以满足。法国大革命后《人权法案》、美国独立建国后创制美国宪政体制、新中国一系列政治制度等,都是重要的“顶层设计”和实施,但都产生于新旧制度更替的革命年代。而改革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变动与完善,必须面对既有制度、既定格局等因素,被束缚于客观的规定性之中。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以下基本策略:一是“问题推动”。从现实中的问题出发,从解决实际问题中选择突破口,实为明智之举。解决了现实问题,证明做法的正确和取得了初步成功。积小胜为大胜,可以减少因主观认识的局限和判断失误带来的风险。二是“经过试点”。试点是用实践检验政策和理论,可以给人们纠正错误的机会,具有分散风险的意味。政治体制改革最忌“一揽子”方案,一旦失误,满盘皆输。经过试点就不会有大错,即使改革失败,恰恰意味着避免了更大的错误。三是“统筹兼顾”。政治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政治改革局部的成功未必具有多大的价值,有些改革在某一方面带来效益,却在其他领域引发新问题。因此,政治体制改革重在评估其整体的效应。

三、中国民主建设的策略与展望

在充分肯定我国民主获得了历史性进步的前提下,也要清醒地看到: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只有几十年的历史,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与问题的多发期。社会成员流动性加大,呈现出多元化、多层化的利益矛盾关系格局,如贫富矛盾、劳资矛盾、官商矛盾、官民矛盾以及城乡矛盾、央地矛盾等,许多地区发生的由个别冲突引发非直接利益相关方的第三方闹事也值得注意。未来有较大可能保持政治体系结构性稳定,但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任何风险,根据国际经验和中国现实,权力分散、经济波动、舆论失控等风险最值得关注。协调各方利益,化解各种矛盾,实现社会和谐,是最重要的社会发展目标。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的“民主”、“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法仍具启示与指导意义。要认识到人民内部矛盾是长期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历史现象;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作为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方面;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强化公共服务,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制度水平。

中国从民主建设来讲,由于工业化发展的阶段性等诸多历史与现实条件制约,不能采取扩大竞争性选举的策略,这是未来长时期中都要面对的重要限制性因素。今后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各种实现形式。

(一)分层次扩大有序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的民主政治实践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的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是政策性参与,即通过民意征询系统,把国家的法律与政策建立在征询和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基础之上,使党的执政方略和各级政权的法律法规、政策能够准确地反映和代表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实行分层次的政治参与是保证政治参与有序性的关键。间接民主政治实践中要处理的一个基本关系是“精英”与“群众”的关系问题。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经验不对称以及利益局限性,客观上限制了人民群众进行政治参与的能力与范围。分层次政治参与方式是克服和超越群众参与局限性的根本方法。所谓分层次参与是以利益相关性、信息充分性和责任连带性为标准设计和确定政治参与的主体、对象和方式。区分不同的政治事务,以利益相关程度、信息掌握程度和责任连带程度为尺度,引导相关性强的群体及代表进行分层次的政治参与,而不是不分层次、不看对象的所谓全面的政治参与。这样做既从总体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又可以防止无序参与带来的无效与混乱。

(二)推进协商民主,提高协商民主质量

发展协商民主需要进一步扩大协商民主范围,推进民主协商的体制化、制度化。提升协商民主的质量是未来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关键问题。协商民主较之选举民主,其表达机制相对薄弱。当前我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存在缺陷和不足,尚未建立起专业、系统和完善的社情民意调查系统,由此导致协商民主的基础并不牢固。社情民意的客观、准确、全面的发现和反应机制应纳入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议事日程。我国应广泛学习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结合本国国情和现实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的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和体系,特别是应当建立相对独立的专业化、职业化的民意调查机构,以促进协商民主质量的提高。

中国的民主政治并不排斥选举民主。应当认真地研究选举民主在中国的未来,对中国更具有参考价值的是与中国发展起点、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相同或相似的国家的经验。从国际经验看,诸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的不同阶段实行了竞争性选举,有的国家比较顺利,形成比较稳定的普选型的民主体制;但有的国家因选举而陷入混乱,甚至影响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使国家长期动荡不宁。是什么原因造成选举民主的不同结果,所谓的成功“转型”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这是有关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未来的思考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

(三)建设和加强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体系

人类的长期政治实践表明,权力制衡作为一项防止权力蜕化、保障权力性质的基本措施是有效和可靠的,是在民主政治体制下普遍适用的原则。三权分立体制是一种具体的分权制衡体制,缺点是社会分歧增大、发展面临问题时难以形成迅速有效的反应和对策。现在共产党已是日益专业化的执政集团,社会主义国家同样要建立复杂的职业化管理体系,面对职业化的管理者阶层逐步产生了权力制约的需要,如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制约。权力制衡的基本原理是相同或相似的权力主体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民主监督的基本原理是授权者或被代表的主体对于委托者或代理人的监督和制约,这是两个性质不同、功能相近的制约与监督政治权力的管理机制。在现阶段不以扩大竞争性选举为民主建设策略选项的条件下,二者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应沿着分类、分层、分级建立权力制约机制的方式推进权力制约体系建设。“分类”指分别在党委、政府、人大、司法等主要权力机关中首先建立完善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分层”指区别中央和地方以及部门,根据条件和需要建立各具特色的权力制衡机制。“分级”指中国的政治权力将长期处于相对集中的形态,处于权力不同层级上的制衡机制应有所区别。民主监督也是需要大力加强的重要领域。只有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其他的民主形式才能真正发挥效力,进一步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性质才能得到真正体现。

发展民主政治还要深刻认识民主政治在本国的发展规律,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坚持正确原则。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进一步厘清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具体区别,保证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沿着民主的中国道路继续前进,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必将最终完成工业化、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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